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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买床上用品获赠月饼,竟然吃出异物
律师:商场有义务对赠品的质量负责

  “太恶心了,想想都堵得慌。”近日,盐城市民于女士(化姓)遇到了件窝心事,她在金鹰盐城聚龙湖店购买床上用品,获赠了一盒月饼,结果回家品尝时吃出一根毛发状的异物。金鹰方面则表示,月饼是南京总部统一派发的,不是金鹰自己生产的,但会按照5倍的价格赔偿。可让于女士不能接受的是,金鹰方面居然按照这盒月饼的团购价进行赔偿,“对外说每盒价值168元,赔偿却按110元,这是什么道理,简直是欺骗消费者。”于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准备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姜振军

  窝心:赠送的月饼里吃出异物

  9月3日,于女士在盐城金鹰聚龙湖店购买了价值1999元的床上用品,并参与了满1288元送价值168元的精美礼盒月饼和20元抵用券的活动,随后她到负一楼的金鹰超市领了一盒月饼,当天下午于女士和同事准备拆开食用。

  “吃的玫瑰豆沙口味,第一口咬下去还觉得挺不错的。”当于女士准备咬第二口的时候,她看到了一根毛发,“手感很粗糙,应该不是头发,恶心得受不了。”于女士说,她当即嗓子就不舒服,不停地干呕,而且一直持续了3天。

  现代快报记者打开于女士提供的月饼外包装,发现被咬开的月饼处有一根明显的黑色毛发状的东西,细摸上去有些粗糙。月饼包装盒上明显标注了“金鹰月饼”四个大字,而在包装盒后面才能看到生产厂家,为:江苏沪耀粮油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在丹阳市,委托方是: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商场:按月饼团购价5倍赔偿

  9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随同于女士来到金鹰聚龙湖店客服中心了解此事。“这些月饼是搞活动赠送的,是南京总部统一配送给下面的连锁店的。”该店超市助理表示,月饼是总部和月饼店合作的,不是金鹰自己生产的。对此,客服工作人员表示,食品的事情他们很重视,将把问题月饼拍下来传给集团,情况也会反馈给上级。

  9月7日中午,于女士再次来到金鹰客服中心。金鹰工作人员表态,“月饼是与第三方加工厂合作,生产环节不可能保证全程监督,难免出现点小问题,但既然事情发生在金鹰,我们绝不推卸责任。”于女士告诉记者,金鹰工作人员一直说月饼里的异物只是头发而已,给出的最终处理办法是按照月饼价格的5倍赔偿。

  而这个“月饼的价格”却让于女士不能理解。于女士说,工作人员说他们不会以每盒168元的价格赔偿,而是给出了两个价格,“一个是89元家家乐活动,消费者只要89元就可以买到这盒月饼,还有一个是6.5折团购价,即110元就能买到。”于是,金鹰表示,他们最多按照110元的5倍,即550元赔偿。

  律师:应按原价10倍赔偿

  “虽然我没有直接购买这盒月饼,但满赠活动中明明写着价值168元的月饼,赔偿时却成了110元。”于女士质疑说,金鹰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且在协商过程中,工作人员还说,该月饼是购买其他东西赠送的,消费者没有花钱。”因为不满,于女士没有接受商家的处理意见。

  江苏禾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姜海生认为,于女士取得月饼是基于与金鹰的买卖合约形成的合同关系,即使是赠品,也是合约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以金鹰仍有义务对此赠品的质量负责,对该赠品使用后对于女士的生命健康负责,我国早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金鹰确实是在欺骗消费者,该产品的赔偿应该是10倍,且要按原价168元。”姜海生表示,金鹰首先应该赔礼道歉,其次要主动联系消费者,做健康检查,不让伤害继续或扩大,再次应该将有问题的月饼封存,并交由有关法定机关鉴定,以确定该产品是属于过期、伪劣,还是以次充好等情形,最后根据鉴定的情况,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罚的同时,还要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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