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退休人员关注的上调养老金有消息了!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江苏省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惠及全省约700万人,其中企业退休职工约640万人。今年1月1日起增加的养老金,在9月底前补发到位。
哪些人涨?涨多少?啥标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就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权威解读。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普调由三部分组成
固定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
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
企退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案例
王女士,企退人员,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调整前2000元
调整后为2000+45+(25×2.4)+(2000×2.3%)=2151元,增加151元
朱先生,企退人员,85周岁,缴费年限38年,调整前3290元
调整后为3290+45+(38×2.4)+(3290×2.3%)+50=3551.87元,增加261.87元
注: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另外增发50元
调整对象
两类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调整对象为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整个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调整办法
普调分三部分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放。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人均增幅6.5%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
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70岁以上增发
该负责人介绍说,考虑到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历年来,江苏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具体为: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