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现代快报记者接到业主刘先生的投诉,称今年8月份,他租住的江宁九龙湖人才公寓租金突然从之前的11元/㎡/月猛涨到17元/㎡/月,涨幅高达54.5%。他质疑这样的收费标准过高。就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刘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江宁九龙湖人才公寓租了一套60平米的公租房,但最近却收到了《关于江宁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通知》,称租金上调到17元/㎡/月。他算了笔账,按照新的租金标准,一年下来自己要多缴纳4320元。刘先生对此表示不满。
记者随后也来到现场调查,针对租金猛涨至17元/㎡/月的原因,公寓物业管理负责人李经理表示现在还不太好说。李经理还表示,人才公寓的费用制定标准以及收取形式与物业没有关系。
随后,记者联系到江宁民心保障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王主任,他表示,该公寓的租金并不是按照17元/m2/月进行收取。根据他出示的《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户,按照标准租金的70%交纳。“实际每月租金的费用为11.9元/㎡。”
那么,为何张贴出的《关于江宁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通知》没有这条补充说明呢?王主任对记者说,这可能是物业公司传达给下属工作人员时出现了疏忽。
江宁住建局宣传办蒋主任对记者表示,目前公租房调整的标准租金是按照南京市区下发的公租房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对于江宁九龙湖人才公寓的价格核定程序是严格按照江宁区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租金价格调整。对于下属的江宁民心保障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人,会提出相关具体要求,要求其进行整改,重新贴出租金调整的文件,对住户进行心理疏导。
现代快报记者 陆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