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金楼市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6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公租房租金猛涨一半?
主管负责人称工作人员疏忽“闹乌龙”
  联系我们
  如果您有最新的楼市线索提供或在置业中遇到问题,欢迎向“快报楼市”微信后台直接反映。
  热线:84783461、84783658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接到业主刘先生的投诉,称今年8月份,他租住的江宁九龙湖人才公寓租金突然从之前的11元/㎡/月猛涨到17元/㎡/月,涨幅高达54.5%。他质疑这样的收费标准过高。就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刘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江宁九龙湖人才公寓租了一套60平米的公租房,但最近却收到了《关于江宁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通知》,称租金上调到17元/㎡/月。他算了笔账,按照新的租金标准,一年下来自己要多缴纳4320元。刘先生对此表示不满。

  记者随后也来到现场调查,针对租金猛涨至17元/㎡/月的原因,公寓物业管理负责人李经理表示现在还不太好说。李经理还表示,人才公寓的费用制定标准以及收取形式与物业没有关系。

  随后,记者联系到江宁民心保障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王主任,他表示,该公寓的租金并不是按照17元/m2/月进行收取。根据他出示的《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户,按照标准租金的70%交纳。“实际每月租金的费用为11.9元/㎡。”

  那么,为何张贴出的《关于江宁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通知》没有这条补充说明呢?王主任对记者说,这可能是物业公司传达给下属工作人员时出现了疏忽。

  江宁住建局宣传办蒋主任对记者表示,目前公租房调整的标准租金是按照南京市区下发的公租房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对于江宁九龙湖人才公寓的价格核定程序是严格按照江宁区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租金价格调整。对于下属的江宁民心保障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人,会提出相关具体要求,要求其进行整改,重新贴出租金调整的文件,对住户进行心理疏导。

  现代快报记者 陆丹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