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北京首次设立校内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校长负责制”确实有必要。然而,许多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并非制度缺失,而是制度被架空、被消解。这也意味着,让校长的“政绩”与百姓餐桌挂钩,通过政绩考核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能否实现初衷,同样面临不小的考验。
众所周知,校园食品主要涉及学校食堂和零售食品两方面。但是,学校是一个易出食品安全事故,却又难以监管的薄弱地带。因此,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仅靠“校长负责制”恐怕有些力不从心,有关食品卫生监管部门与学校更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关键。
笔者以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首先要强化学校的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构建周密明晰的权责制度,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避免“校长负责制”沦为口号。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对校园内及周边区域食品经营店,严格食品质量准入制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校内外商店的食品来源、进货渠道、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卫生检疫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检查,集中检查食堂购进原辅料的质量、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等,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部门、学校和学生自身对食品安全问题足够重视,共同构建食品安全“防火墙”,就一定能清除校园食品监管“盲区”,保障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否则将校园食品安全系于凭校长一人,本身就有些危险。河南读者 盛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