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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朋友以公司名义借了100万
公司破产了钱怎么要回来?
  活动现场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马晶晶 摄

  手里有闲钱,朋友来借,并承诺高额利息。不少人觉得,这不会出什么问题,毕竟对方是值得信任的人。可是,如果对方不还钱,或者资不抵债,该咋办?昨天“有请律师”活动现场,就有不少人为民间借贷问题来请律师支招。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张玉洁

  见习记者 邱骅悦

  朋友以公司名义借了100万,公司破产我该咋办?

  昨天上午,50多岁的陈先生来到“有请律师”活动现场,并向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何有忠律师展示了好几张借条。“一个朋友前前后后向我借了100万,他是以他公司的名义借款的。现在他的公司破产了,我该怎么办?我知道他们夫妻俩名下还有一套别墅,我还能不能要回钱?”

  陈先生告诉记者,早在五六年前,朋友杨某便向他借钱做生意,许诺给他10%的年利息。陈先生前前后后借给杨某100万元。杨某前几年确实一直按照约定的标准还利息,但本金一直未还。今年,杨某称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公司资不抵债破产了。“到目前为止,他付了三四十万利息。现在我要求拿回本金,即使扣除这些利息,他还有大几十万没还给我呢。”陈先生表示,他之所以借这么多钱出去,一是因为杨某是朋友,二是他给的利息比较高。

  陈先生说,杨某名下的一套门面房和一处房产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不过杨某名下还有一套别墅。现在杨某还不上钱,陈先生想向杨某讨要其名下的别墅,但他担心对方不会同意。“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拿回我的钱?”陈先生犯愁。

  对此,何有忠律师表示,杨某是以公司的名义借的钱,应该拿公司的财产还钱,不过目前杨某的公司资不抵债,显然已经无力偿还陈先生的钱。律师建议陈先生可以让杨某重新写借款协议,以杨某夫妇的名义借钱。如果杨某夫妇不同意,也可让他们做公司借款的担保方,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陈先生表示,杨某对于欠钱并不赖账,不过让他重写借条或做担保,他会不会接受,自己心里也没底。

  借钱的是朋友,借条上写的是公司,钱找谁还?

  同样为借贷问题烦恼的,还有徐大妈。徐大妈介绍,她老公的朋友老刘是开公司的。6年前,老刘跟她老公借了50万元,当时徐大妈把钱从自己卡上打到老公卡上,再由老公转交给朋友。双方约定月息2%,此后每月对方都会打来1万元的利息。然而,连续给了两年利息后,老刘称公司周转不过来,没有再付利息。徐大妈听说老刘的公司最近运转得不好,现在连本钱也还不回来了。

  徐大妈说,老公觉得老刘是朋友,不好意思追债,可她觉得这么多钱不能就这么不要了。徐大妈打听到,老刘家经济条件还是可以的。她问律师,能不能跟老刘打官司要回这笔钱?

  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玲看了徐大妈提供的借条发现,虽然借条上有老刘的签名,但实际立据人是一家公司。

  王玲当场拿出手机查询了这家公司。公司注册于2003年,目前是在业状态,老刘是法定代表人。此外,这家公司此前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已经判了。

  王玲告诉徐大妈,从她提供的材料看,想要回这笔钱,诉讼的第一被告只能是这家公司,因为借款主体是公司,而非老刘个人。老刘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列为第二被告。

  此外,徐大妈虽然从银行打印了流水单,显示之前老刘每月支付1万元,但这笔钱并没有备注是利息。因此,徐大妈还需要准备一份证据,证明之前每月支付的是利息,而非归还的本金。不然,如果对方否认有利息,徐大妈可能损失20多万。

  丈夫去世,她对婆婆还有赡养义务吗?

  除了财产问题,老人的赡养问题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其中,刘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

  “儿子死了,儿媳妇对婆婆就没有赡养义务了吗?”50多岁的刘女士说,她的父亲已经过世,她的弟弟三年前也去世,但弟弟生前得到了父亲的一套房产,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现在弟弟过世了,弟媳妇称房子是她的,她对婆婆没有赡养义务。

  “房子归她了,她又不赡养婆婆,老人以后怎么办?”刘女士说,当初父亲将房子给弟弟时是签了协议的,意思是房子归弟弟,但母亲要与弟弟在一起生活。

  刘女士与妹妹当时对此也是认可的。“女儿嫁出去了,父亲的房产不分给我们,我们也同意了。可现在弟媳妇占着房子,不想赡养老人,这说不过去。”刘女士说。

  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何有忠律师表示,不管刘女士的弟弟在不在世,弟媳妇对公公婆婆都有赡养的义务,这与分不分房产是两码事。继承法有相关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公婆婆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

  目前要明确的是,刘女士父亲的房子是赠与刘女士弟弟一个人的,还是给弟弟两口子的。如果是前者,刘女士母亲、弟媳妇、弟弟家的女儿各占房产的三分之一;如果是赠与弟弟两口子的,弟媳妇先占到房子一半份额,剩下的一半份额再由刘女士母亲、弟媳妇、弟弟家的女儿三人均分。

  何有忠建议,刘女士等人与弟媳妇可以开一个家庭会议,对弟弟的遗产进行分割。目前刘女士的母亲与弟媳妇住在同一套房子里,弟媳妇无权将老人往外推,她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不过,刘女士与妹妹对母亲同样有赡养义务。

  律师周日见

  每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都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

  时间:本周日(9月11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小贴士: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出口出。

  上“有请律师”平台

  律师费八五折优惠

  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平台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法律咨询

  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尽管来问。在工作日9:30~17:00,我们承诺,律师会尽快给你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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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回馈快报读者,凡是通过“有请律师”平台找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可享八五折优惠。现代快报将对律师的服务质量全程跟踪与监督。

  参与方式

  1.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060。

  2.关注“有请律师”微信订阅号,在对话框中跟我们互动。(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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