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4版:精要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6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朋友圈发虚假广告
被罚了25万元

  江苏发布十大违法广告案例

  朋友圈发虚假广告

  被罚了25万元

  快报讯(记者 徐岑 通讯员 谈玮 江晓峻)昨天,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江苏省工商局发布了十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自去年9月份以来,江苏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017件,罚没款2745万元。相比新法实施前,违法广告下降了90%以上。

  在朋友圈里,很多人有营销号,不过,新《广告法》实施后,微信公众号、个人微信发布违法广告,也要担责了。苏州就有一家单位为了推销企业管理培训课程业务,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员工个人微信上都发布了广告。

  但是,经过调查核实,苏州市工商局发现广告中引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资料,以及发布的苏引华人生事迹等,全部都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虚构的内容。没有引用依据,也不能提供证明相关出处的证据。此外,在广告宣传中,当事人还使用了“首席”“百分百”“唯一”和“最实用”等绝对化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工商部门对当事人罚款25万元。

  昨天,作为新《广告法》的补充,中国首部全面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的部门规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正式施行。针对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发布的广告,有了更精准的规定。今后所有互联网发布的广告,都要显著标明“广告”二字,不能使用“推广”等其他标签。这意味着网红、明星、个人在自媒体发布商业广告,也要显著标明“广告”,否则就将面临处罚。如果是发布虚假广告,处罚更高。

  此外,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或者转发虚假广告做宣传,都要承担责任。

  工商部门怎么查处?江苏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孙涛介绍,目前对于个人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官方监测平台监测不到。但是如果有人截图举报,工商部门就会去查处。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