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9月5日将迎来首个“中华慈善日”。慈善与你我息息相关。如何将人人可为的善事做好?慈善法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
一些专家给出了明确的回答,现代快报记者也采访了江苏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就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综合新华社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公开募捐须有资格 江苏基金会已达567个
搭个台子搞个演出搞个义卖,摆上募捐箱,或者发个账号就开始向大家公开募捐了,以往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慈善法实施后,开展募捐将有严格规定。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朱龙英介绍,按照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来自江苏省民政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登记的社会组织约7.8万个,其中社会团体约为3.3万个,社会服务机构约为4.4万个,基金会达到了567家。
目前,江苏基金会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广东为739家),约占全国基金会总数的11%。所有市、县(市、区)均已成立慈善会或基金会,乡镇、街道社会捐助站等慈善服务站点基本实现全覆盖。
全省慈善组织基金总量达274.7亿元,年均支出35亿元,累计救助3000余万人次。
个人想募捐怎么办? 需找慈善组织合作
慈善法明确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中心执行主任黎颖露表示,个人求助行为,法律不禁止。
而如果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发起的个人募捐,属于非法募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个人想要为非亲非故的人筹集款物,开展募捐活动,还是由慈善组织来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指出,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引导慈善活动通过慈善组织来做,从而更好地规范慈善活动。
个人求助怎么办?还能在朋友圈刷屏吗
慈善法实施后,朋友圈刷屏的众筹捐款还能捐吗?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朱龙英表示,慈善法规定,禁止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公开募捐,但不禁止个人求助,换句话说,如果只是为了解决自己或自己家庭成员的困难而筹款,慈善法不禁止,朋友圈里的个人求助众筹就属于这一范畴。
“个人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法调整的慈善活动,个人因自身或者其家庭成员出现困难,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求助,慈善法没有禁止。”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以往常见个人通过媒体发布求助信息,有的媒体会公布当事人的银行账号,慈善法实施后,媒体再这样做就不允许了,必须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公布该慈善组织账户,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你需知道这些事
个人发布求助信息
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
做慈善不仅是捐款捐物
除了捐款、捐物,扶贫济困、扶助老幼病残,参加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也是参与慈善事业的形式。只要有善心,大家都可以多做力所能及的好事。
做慈善可享受税收优惠
慈善法明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个人发布求助信息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
为规范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慈善组织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民政部等四部委31日发布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的求助信息,其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办法同时明确,当个人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
互联网募捐 请先认准以下平台
目前,只有13家网络平台能够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民政部将根据慈善募捐服务供需状况及社会各界反响,视情适时启动后续批次的平台遴选与指定工作。
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
淘宝公益
蚂蚁金服公益平台
新浪微公益
中国慈善信息平台
京东公益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基金会中心网
百度慈善捐助平台
公益宝
新华公益服务平台
轻松筹
联劝网
广州市慈善会慈善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