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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最高法:离婚诉讼裁判文书不公开

  昨天上午,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介绍,此次修订,要求“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判文书原则上不上网公开,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应当公开;明确要求“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生效实施(以下简称“文书上网规定”)。按照该规定,公开裁判文书应当贯彻“依法、及时、规范、真实”的原则,除四种特殊情形外,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此次修订详细列举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类型,包括各种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支付令,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以及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要求“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也应当在隐去“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后上网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介绍,此次修订要求“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判文书原则上不上网公开;“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对于不公开的裁判文书,除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以外,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的理由,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的监督。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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