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岑)南京大个子龙虾店火灾事故、泰兴“10·23”较大爆炸事故、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21”爆炸事故……这些事故的处理结果如何、责任落实了吗?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安监局了解到,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9月将对江苏2015年发生的11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督查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怎么督查?一方面是查看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建议有没有落实好。另一方面,也要督查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刑事责任有没有落实到位。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各地政府可在9月15日前进行自查自纠,并上交书面报告。9月中下旬,省安委办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
1 常州明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1·5”较大火灾事故
2 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7·29”溺亡较大事故
3 徐州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8·11”较大火灾事故
4 南京秦淮区大个子龙虾店“8·13”火灾事故
5 南京溧水区安置房工程“8·17”高处坠落较大事故
6 连云港“8·27”渔船翻沉事故
7 常州武进区鸣凰“9·11”民房火灾事故
8 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19”中毒窒息死亡事故
9 南大环保科技服务泰兴有限公司“10·23”较大爆炸事故
10 苏州吴中区“11·8”较大坍塌事故
11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21”爆炸事故
2015年挂牌督办的11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