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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
资格申请截至31日

  苏州市区流动人口为子女申请参加2017年度积分入医资格将于8月31日截止。市社保中心昨天提醒,如有办理需要,请尽快前往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从今年开始,市区范围内(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首次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即学生医保)的学生(少儿),须先申请参加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

  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保、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含)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其子女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学校就读,首次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即学生医保)的学生(少儿),可申请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医保)。而未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学校就读,不能办理积分入医参保缴费手续。

  据了解,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的,需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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