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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四川一村民
为母办寿宴被罚650元

  今年8月10日,由于替母亲操持了一场寿宴,四川宣汉县南坝镇龙湾村村民曹仁成遭到了村委会的罚款处理。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争议。25日下午,曹仁成告诉记者,村里已打发人将650元罚金交还到自己手中。

  村民为母办寿宴被罚款

  今年8月10日,曹仁成在南坝镇上一家酒店为87岁的老母亲办了场宴席。“排场并不大,标准也不高,共13桌,花了不到3000元。”曹仁成说。

  宴席结束后,他前脚回到家,后脚就接到了村主任曹一伦的电话。村主任称,由于“违规办酒”违反村规民约,因此要对其罚款,标准为每桌50元。

  村长所说的“村规”,指的是村里曾经通过村民大会,统一宣布的一条规则:村中老人逢80岁或90岁才可操办宴席,否则将会被处罚。

  8月12日,650元的罚金以现金形式,转入了南坝镇龙湾村村民委员会的对公账户中。

  频繁吃请负担重

  当地为什么会定这样一条“村规”?南坝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称,近些年来,当地居民办宴席请客的风气日盛,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为制止办宴席的风气,当地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参照了对党员和干部办酒席的规定。比如,家里子女结婚、老人去世时可以办宴席;老人在80岁和90岁时可以办酒席。符合要求的住户,须先向当地村委和社区写申请备案,数量不得超过40桌。

  龙湾村一村民证实,村里人情往来,动辄一两百元,频繁宴请,给部分村民在经济上造成压力。曹仁成承认,在母亲的寿宴上,自己共收取了超过万元的礼金。尽管收了不少礼金,但曹仁成看来,自己并非党员干部,宴请的也大多是亲朋乡邻,用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有些苛刻。

  村组织是否有权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村规民约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制定。因此,只要不与现行法律冲突,不侵犯村民权益,在得到村民会议的认可并通过后,在一定程度上,对村民是有强制约束力的。

  不过,“合法性”是村规民约的基本要求。在这起事件中,该村的村规民约不仅规则不清,且在具体执行中,出现了“办寿宴被罚款”这种显然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的案例,因此,这样的村规是违规在先,村民并不需要照搬执行。

  另外,村委会并非国家行政机关,没有行政执法权,更无罚款权。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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