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项目有望进校园。南京市人大8月中旬初审了《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并将于10月二次审议该条例草案。根据条例草案,南京将立法保护非遗,包括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库,并将本地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列为特色教育的重要内容。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鹿伟
将设非遗保护专项资金
条例草案中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珍贵资料和实物的征集、收购、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发掘、整理、数据库建设和维护;代表性项目保护、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从事保护、传承活动的资助、补助;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表彰奖励等。
非遗传人进高校等研习
根据条例草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进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职业技术学校开展研修、研习和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并可通过向社会招募学员,实施家族、师徒传承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传承人培养模式。条例草案还提出,将本地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把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列为特色教育的重要内容。
目前条例草案已在南京市人大官网上全文公布,市民可在9月底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箱fzwbgs@126.com进行反馈,或邮寄至北京东路41号3号楼,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邮编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