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及辍学青年招嫖“牵线”,引诱、胁迫初中生卖淫,公职人员嫖宿未成年少女……湖南慈利县近期发生一起引诱、介绍、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
公安机关介绍,该县国税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某,及该县消防大队原教导员李某等2名公职人员涉案,被依法处理的十余人中,有未成年人11名;3名受害者中2人未满14岁,1人刚满14岁。目前,刘某已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及公职,李某已被免职。
警方调查发现,5月14日,在慈利县某酒店,该县国税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某嫖宿刚满14岁的初中生媛媛,支付嫖资1100元。另外,慈利县消防大队原教导员李某向招嫖“中间人”唐某、柴某分别支付500元,并支付未满14岁的小琳500元。随后小琳借口离开,两人未发生实质关系。
截至采访时,慈利县公安局依法处理涉嫌强奸罪及引诱、介绍、强迫卖淫罪的17人,其中7人采取刑事措施,7人行政处罚,3人教育训诫。
记者了解到,慈利县国税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某目前已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及公职。慈利县消防大队原教导员李某已被免职。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