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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挖坑人大代表”
李宝俊获刑5年
庭审过程中李宝俊坚持不认罪
  19日上午李宝俊坐轮椅听取一审宣判,称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旁边为同案被告人卢祖富和李海轮
  事发一年半后,93号院仍是废墟一片

  曾广受关注的北京德胜门私挖地下室案19日上午有了一审结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事主李宝俊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卢祖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海轮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宣判后,被告人李宝俊、卢祖富均表示需要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被告人李海轮表示对判决无意见。

  案情

  德内大街突现大坑 竟是私挖地下室

  去年1月24日凌晨,北京市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出现一个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经过调查,事故原因竟然是房主李宝俊偷挖了深达18米、相当于6层楼高度的地下室。李宝俊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的身份曝光后,媒体称他为“挖坑代表”。

  事故发生后,负责施工且无执业资格的李海轮在施工现场被当场抓获。1月31日,负责管理、指挥施工的卢祖富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李宝俊于2015年2月10日经网上追逃被公安机关抓获。

  指控

  涉重大责任事故罪 致损失583万余元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李宝俊将工程委托给无建筑工程资质的施工队,还要求其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2015年1月24日3时许,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破坏等。

  经鉴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3万余元。而在此之前,检方指控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290余万元,此次变更的经济损失增加了290余万元。

  检方认为,李宝俊、卢祖富、李海轮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了基坑坍塌,并导致相邻路面塌陷、房屋倒塌或受损、交通拥堵等严重后果,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李宝俊:我的责任没有达到犯罪程度

  今年5月11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公开审理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因身体不适,李宝俊一直乘坐轮椅参加庭审。法院也组织了救护车和急救人员守候在法庭外。

  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每一个提问,李宝俊几乎都回答得十分“委婉”,在公诉人反复向其确认回答后,李宝俊才十分迟疑地作出正面答复。

  “是谁提出的修建地下室3至5层的?”公诉人问道。“卢祖富说可以做。”李宝俊答。

  “根据相关证人证言,说你曾说过‘多挖就多挣钱’,你说过类似的话吗?”公诉人又问。“这个是断章取义,我的意思是这是有前提的,就是在安全的情况下。”李宝俊答。

  当公诉人问及换钢梁事件时,李宝俊表示他记不清楚有没有工人给他提过此事,“我想不起来了”。

  据悉,在整个施工期间,规划部门、城管和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均向李宝俊提出整改的要求,但李宝俊称自己由于对施工“不怎么懂”,就直接把整改要求给了施工队,但最终也没有整改,甚至还加高了施工现场周围的围挡,一直施工至塌陷事故的最终发生。

  面对检方指控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罪名,李宝俊表示不认可,认为自己既然已经把工程完全承包了出去,出事故就应该施工队负责,“我没有义务去监管施工队的资质,这个结果我有责任,但我的责任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

  至于赔偿的问题,李宝俊表示会按照法庭要求作出赔偿,“我作为产权人,有责任。”

  直到庭审最后,李宝俊坚持表示,自己不认罪。

  证词

  “三无”施工队

  进场施工

  庭审现场,另外两位被告人李海轮和卢祖富均对罪名表示认可。

  施工现场指挥人和负责人李海轮表示,他在卢祖富手下干了8年,主要负责基建和建筑装修,自己是在没有施工资质、没有技术交底、没有规划许可的“三无”情况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在基坑中发现渗水和流沙的情况下,工程仍继续进行。

  2015年1月24日地下室塌陷当天,李海轮称自己是第一个发现的,“我打电话通知了卢祖富,同时把现场围住,并且让周围停着的车移走。”天亮后,大约7点左右,李海轮在施工现场被抓获。“这是工程师卢祖富让我做的,我之前的工钱还被欠着4万多元,我没有经济能力赔偿。” 李海轮说。

  “执法部门曾约谈过业主李宝俊,要求回填基坑。但最终工程加了围挡接着干。”本案同案被告、施工方负责人卢祖富在庭审现场表示,他之前在李宝俊昌平区的居住地王府农场干过活儿,也是挖地下室。当时约定的施工款是110万,到现在还没结清。

  卢祖富称,原本地下室的设计图只有地下两层,但是李宝俊要求他挖到地下五层。“李宝俊说好不容易挖一次就挖深一点吧,反正也是自己房子。”由于没有图纸,所以他们就套用地下2层的图纸来用。“本来要求的是3.6米层高,我说3.1米就行了。因为一般都是2.6米、2.7米。”卢祖富说。

  公诉人质问他“为何明知城管和规划部门要求整改,还要继续挖?”卢祖富答称:“是我鬼迷心窍了,我的行为给社会和人民造成了损失和恶劣影响,对此我深感愧疚。”

  判决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李宝俊获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间,被告人李宝俊将其购买的北京市西城区德内大街93号院的建设改造工程委托给无建筑资质条件的卢祖富的个体施工队。李宝俊要求卢祖富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卢祖富负责管理、指挥施工,另指派无执业资格的李海轮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指挥等工作。

  其间,在施工人员提出存在事故隐患时,李宝俊、卢祖富未采取措施仍继续施工。2015年1月24日凌晨3时许,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损坏,西侧、南侧毗邻的办公楼受到损坏。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宝俊、卢祖富、李海轮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均应依法惩处。据此,西城法院一审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李宝俊有期徒刑五年;判处卢祖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李海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宣判后,被告人李宝俊、卢祖富均表示需要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被告人李海轮称对判决无意见。

  回访

  事发一年半后 93号院仍是废墟一片

  距离德内大街93号院塌陷已过去近一年半的时间,记者曾在5月开庭时来到此处探访,看到该院仍然被2米高的蓝色铁皮围挡围着,里面是一片废墟。

  事故发生时,该院成了一个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事后大坑被浇筑了混凝土。北侧毗邻的89号院有两户的房屋被殃及。89号院、西侧103号原礼堂、南侧的103号办公楼都已成为危房。

  什刹海街道工作人员表示,从塌陷事故事发至今,一直为德胜门内89号院的住户发放每人每日150元的救助金,有的居民租房住,有的住在亲戚朋友家里。

  53岁的付先生原本和父母、弟弟住在89号院的一间平房内。房子受损后,他们搬到邱家胡同一家旅馆暂住,在这个地下一层6平方米的小房间已住了1年多时间。

  昨天上午,听说李宝俊被判刑的消息,付先生说:“他判多少刑其实和我没关系,我只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把我家的事情解决了,很多后续工作我们老百姓无能为力。”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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