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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药价谈判结果卡在半空,别找借口

  不落实谈判结果,再大的利好也是等于零。看来,惠民政策的推动,还真需要一条鞭子呢,得狠狠地抽抽那些只强调理由,不积极落实的主儿了。

  

  现代快报特约评论员 肖余恨

  被寄予厚望的国家药品谈判结果,不料却在多地遇阻。到7月21日,仅有14个省份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谈判后治疗乙肝、肺癌的三种药品,降价幅度达到一半以上,听起来很美,但很多患者只能望梅止渴,无法享受药价“腰斩”带来的好处,以至于出现有患者打“飞的”到外省购药的奇观,这也使得国家药品谈判机制的探索难以推进。

  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在西方许多国家,已经是一种常态化的运行机制,效果很好。我国一直实行原研药自主定价政策,此举的初衷本在于鼓励医药领域的创新,但在实践中却滋生诸多问题,其中尤以腐败和天价药最为人诟病。于是,201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计委等16个部委(局)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经过近半年的艰难谈判,今年5月20日,国家卫计委宣布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果。首批三种药品降价幅度几近腰斩,为尽快惠及广大患者,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和人社部等7部门随后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促进做好国家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可问题恰恰在医保衔接上,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卡在半空。

  医保执行为什么不积极?理由可以列出很多,且很堂皇。比如,医保怕穿底,测算需要谨慎,评估过程需要严谨、医保资金安全考虑等等。此外,各部门统一不够,国家卫计委通知应纳入医保,而人社部门称要“等待上级部门指示”,立即启动做不到。还有的地方纠结于“衔接”与“纳入”的文字区别,对文件精神有判断歧义。此外,谈判的主体应该进一步改革切实调整,好有利于操作。不过,医保部门在执行中不积极,可以想见的一个结果是,无利不起早。药品谈判,有16个部门参与,医保部门负的责任最大,而所谓的权利又不明显,责大于利,它如何能够积极?且看且执行,让别的地方先摸石头,等机会成熟了再操作,这样既稳妥又保险,至于患者的需求,与我何干?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当某个部门首先考虑本部门的利益,那随之而来的态度就值得玩味了。这所谓的严谨,有没有消极和不作为的因素在里面?是不是有部门利益壁垒存在?国家层面的谈判结果都出来了,应该是考虑到了多种因素,药品价格腰斩,也不会没有经过测算,别的省份都开始试行和运作,为什么你还要一慢二看三通过?有没有设身处地地替患者着想?一味地强调理由,难得真的是为工作责任吗?恐怕是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的。

  “现在纳入医保的,多是些经济不怎么发达的省份。这些省份都能承受,别的省份却说不行,这是很奇怪的。多想想老百姓的病痛,方法就比困难多了!”专家史录文的话,恐怕能够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心声吧?

  不落实谈判结果,再大的利好也是等于零。看来,惠民政策的推动,还真需要一条鞭子呢,得狠狠地抽抽那些只强调理由,不积极落实的主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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