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环保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省将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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