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午,安徽男子耿某与丁某等人,在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一家饭店吃饭。吃完饭之后,丁某让耿某垫付了420元饭费。下午2点左右,两人因饭费发生口角,耿某一怒之下推倒丁某,然后踹了一脚。经认定,丁某左胸部出现2处以上肋骨骨折,属轻伤二级。7月4日,耿某与丁某达成协议,赔偿对方25000元,丁某则对耿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近日,检方认定耿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无逮捕必要。臧晓松 姚明媚 邹庆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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