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取利益,男子梁某私自出售“伪基站”设备,且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6万余元。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该起非法经营罪案件。
据了解,梁某由苏北老家来昆山打工,2013年下半年,他得知出售“伪基站”可以赚大钱,便在昆山市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以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价格分别向林某、邹某等人出售“伪基站”设备共计7套,非法经营额16万余元。由于收入可观,梁某越发胆大,2014年5月底的一天,他在昆山市玉山镇某条路口欲将一套“伪基站”设备卖给他人,不料被昆山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警方后又在梁某小轿车内查获另一台“伪基站”设备,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非法经营数额计16万余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判决梁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周蓉仙 方芳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