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现场咨询活动如期举行,房产问题是不少读者的咨询热点,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王斌、刘颖与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的倪瑞春、李博琳、张腾飞5位律师为大家做了详细专业的解答。本周日上午,“有请律师”现场咨询活动继续举行。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王瑞
我自己的房子,现在想卖前妻不同意
昨天上午,30多岁的胡先生来到“有请律师”活动现场。“前几年我与妻子离婚了,儿子判给了我,离婚后我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是我和儿子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通过中介卖房子,结果办理过户时,房产部门要求我前妻到场签字,否则无法办理过户。现在因为前妻不肯签字,我卖不了房子,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请律师给我出个主意。”胡先生说,更让他不服气的是,现在中介公司不但不把房产证、钥匙还给我,还让他承担费用。
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的倪瑞春律师表示,虽然房产证上只有胡先生和儿子的名字,而且房子是离婚后买的,但胡先生前妻仍是儿子的监护人,由于儿子是未成年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儿子的父母签字同意才行,房产部门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中介公司,应当知道该房子在出售时的相关规定,等到房子办理过户时才发现过不了户,在这件事上中介公司是存在过错的。目前中介公司不但不承认错误,还扣着房产证、钥匙,显然没有道理。对此,胡先生可以到房产部门投诉,或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还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准女婿与前女友有了孩子,让我女儿退出
“我女儿和准女婿本来都打算今年9月结婚了,谁能想到准女婿的前女友竟然打电话来说有了他的孩子,让我女儿退出。”昨天咨询活动上,市民周女士一开口就很激动。她说女儿和准女婿谈了一年多,本来两人打算下个月就领证了,没想到女儿前两天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准女婿的前女友,“她说怀了孩子,已经三个月了。”周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准女婿也承认了,不过他说自己是被前女友给骗了,并不是真的想和对方在一起。“我现在也不想女儿嫁给他了,可是实在太气人,我们能向他索赔吗?”
对此,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颖表示,由于周女士的女儿并未与对方领证,因此两人在法律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关系,因此男方“出轨”,无法从法律上对其进行约束,只能从道义上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赔偿。
(当事人均为化姓)
律师周日见
每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都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本周继续。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
时间:本周日(8月21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小贴士:公交2路 、26路、30路、46路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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