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规推进残疾人就业——
不安排残疾人就业也不缴保障金
企业信用或受影响
快报讯(记者 杨菲菲) 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保障残疾人公平就业,江苏要探索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和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如果企业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也不缴纳保障金,将被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江苏一直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但也不乏有的用人单位宁愿缴纳就业保障金也不愿录用残疾人。意见明确,要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和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和各地文明单位的评选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要建立岗位预留制度。此外,针对各地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就业。
为了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江苏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对残疾人实施分类救助,对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单独全额发放低保金;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补助标准提高20%等。
省残联理事长高晓平介绍,目前江苏已经建立了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免费制度,每年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康复手术15000例,“白内障虽然是一种疾病,但是治不好就可能变成残疾。现在是发现一例救助一例。”
此外,为了让更多的残疾人具备就业能力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意见规定,将义务教育从盲、聋、智障三类残障扩大到所有残障类别。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实现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的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