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一外地男子在常州打工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时,不慎将在施工场地玩耍的两岁女儿撞倒轧死。昨天,现代快报记者采访获悉,因案件情况特殊,法院最终对这名男子判了缓刑。
23岁的卢飞(化名)是安徽人,几年前,他随家人来到常州,在一家沙石材料场上班。卢飞有两个女儿,今年4月份的一天,卢飞正驾驶拖拉机在沙石场地内运输材料,其妻子带着两岁的女儿在附近玩耍。
“大女儿的手脏了,我抱着小女儿去找水,怎么都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卢飞的妻子回忆,在她抱着小女儿离开的短短几分钟时间里,悲剧发生了。因为女儿个头太小,丈夫驾车过程中一个不小心将其撞倒在地,直到妻子返回时发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女儿,卢飞才知道他驾车撞上了亲生女儿。
当地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卢飞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驾车辆也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中,死者的父亲卢飞要负全部责任。
案发后,悲痛欲绝的卢飞主动配合警方接受调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经过充分的社会调查和听取被害人母亲的意见之后,常州武进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卢飞提起公诉。
后经法庭审理,出于挽回一个已经沉浸在悲痛中的家庭的目的,辖区法院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武检轩 宋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