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陶维洲)昨天,江苏省检察院官方网站通报,南京晓庄学院原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审计处处长余灿(正处级)涉嫌受贿,近日已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余灿于2008年春节至2016年春节间,利用其担任南京晓庄学院审计处副处长、处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造价审计、参与校内项目招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陶某某、王某等人给予的财物,接受他人为其个人房屋进行装修,共计人民币46.3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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