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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监管层要求披露
明星入股作价依据

  明星身价几何?

  监管层要求披露

  明星入股作价依据

  “明星入股公司原先估值15亿元,被上市公司收购就值98亿元”,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影视明星低价入股的公司被上市公司高价收购,引发资本市场和社会舆论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修订出台相关信息披露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对明星入股作价依据、票房影响等进行更加详细的说明。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有明星的影视公司刚成立即被上市公司高价收购,有的公司仅有几个拍摄计划也被上市公司动辄以数亿元收购。在一些公司收购行为中,艺人作价入股十分随意。

  2015年10月22日,创业板公司华谊兄弟表示,将以7.56亿元收购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一些明星股东持有的70%股权。这家当时刚刚成立两天的影视公司,股东包括李晨、冯绍峰、Angelababy等,其中有的明星入股作价仅靠一纸业绩承诺,还有明星股东在华谊兄弟有经纪关系。

  2015年11月,华谊兄弟又以10.5亿元收购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70%股权。冯小刚持有东阳美拉99%股权,当时这家公司资产总额仅有1.36万元,与“空壳公司”无异。

  证券界人士表示,大量涉及影视公司收购的交易,明星入股的股份一段时间后都会形成上市公司可流通股份,最终会被股东抛售到二级市场,由股民买单,有的明星因此一夜暴富。

  从事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认为,新公布的指引只要求上市公司对明星作价入股进行更加详细的披露,所以只要收购案“依法依规”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程序,很容易绕过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最终让中小股民买单。有业内人士表示,披露信息只是一方面,关键在于明星入股如何作价,这里面自买自卖、关联交易等很容易涉嫌利益输送,亟待更明确的监管新规解决。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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