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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对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增加跟踪督察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提请二审

  对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增加跟踪督察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 实习生 钱念秋)昨天,《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二审。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跟初审稿相比,草案修改稿中新增了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情况增加跟踪督察;要求生产单位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还要联网,这个上升到法规,以后涉事单位“出了安全问题,摄像头坏了”的借口应该会少些。

  此外,草案修改稿中还增加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应内容,例如,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危险作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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