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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机坪延误超3小时须安排旅客下机
明年起实施,同时规定机上延误2小时应提供饮食

  快报讯(记者 刘伟娟)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航班的各种延误进行了责任明确,同时对旅客权益保障进行了规范。从明年起,航班在机坪上延误超过3小时,须安排旅客下飞机。

  《规定》明确,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上延误超过3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此外,《规定》还明确,发生机上延误后,承运人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由于流量控制、军事活动等原因造成机上延误的,空管部门应当每30分钟向承运人通告航班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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