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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在线学交规,考试达标就能免记分
交警支队出台新规,近期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昨天,苏州交警支队发出公告,向苏州市民公开征求 《苏州市机动车驾驶人网上在线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免于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如果《办法》正式实施,持苏州市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对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苏E号牌非营运小型客车,在苏州市范围内发生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在接受处理时,可以先在网上(“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申请在线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经考试达标后免于记分。

  

  韩小强

  免记分细则

  《办法》由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从昨天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办法》中规定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是指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记分值为3分(含)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也就是说,被扣分值为3分(含)以下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才能申请在线学习免记分,超过3分的不能免。

  驾驶证处于暂扣、注销、吊销状态的,不得申请在线学习免于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9分(含)以上的机动驾驶人,不得申请。

  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只得申请两次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每考试达标一次,可对一起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进行罚款处理后免于记分。

  据悉,在线学习内容应当简单易懂、方便记忆,能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安全驾驶起到教育规范作用,包括交通法律法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考试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并在学习过程中随机跳出,每次考试30分钟内完成,90分(含)以上为达标,达标成绩15日有效。未达标的或者达标成绩失效的,机动车驾驶人可重新学习考试,考试的次数不限。

  免记分处理流程

  在“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考试达标的,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在微信平台上,对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进行免于记分处理;在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上考试达标的,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至指定的非现场处罚窗口,对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进行免于记分处理。

  据了解,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8日, 公告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苏州交警支队。地址:苏州虎丘区新元街199号;邮编:215129;电子邮箱:SZJXJZD@hotmail.com;传真电话:0512-6937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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