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定高温津贴从6月开始计发,7月的工资单上就会有高温津贴这项收入。可是上个月雨下个没完,气温自然不高,据气象部门统计,南京上个月没出现35℃以上的高温,全江苏也仅个别地区有过一两天的高温天。这是不是意味着,6月的高温费跟着雨水泡汤了?
实习生 钱念秋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高温费屡遭凉夏烦恼
2013年5月1日,江苏将高温津贴写入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不过近年来,高温津贴屡遭凉夏的烦恼。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4年夏天相对凉快,高温没几天;去年6月-9月,江苏的气温也不算高;今年6月,南京还没出现过35℃的高温。“6月的高温津贴是不是拿不到了?”在南京一家外贸公司上班的于小姐质疑。
对此,江苏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近几年,35℃以上的高温天出现频率不是太高,于是有些企业斤斤计较,有的索性不发,有的“按日子”发,还有的“按小时”发。记者算了一下,今年江苏高温津贴仍执行2011年的标准,即每人每月200元。按每月计薪21.75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在高温条件下工作1小时,只能拿到1.1元的高温费。
鼓励企业按时足额发放
现代快报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还没接到关于高温津贴的投诉。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人士分析,虽然现有条例没有明确高温费是按月还是按天计算,但是江苏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在自己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里约定好如何发放高温津贴。
举例说,今年6月南京没有一天室外温度达到35℃,如果用人单位有“没达到条件不发放”的规章制度,那就可以不支付高温费;如果单位没有这项制度,就要全额支付。“我们鼓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