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三年无果
比局长卖酒更可怕
2013年师永峰从陕西省清涧县公安局局长调任横山县公安局局长后,被19名老下属举报,称其在清涧县任职期间涉嫌违法违纪,包括向下属单位卖白酒,集资千万盖酒店等问题。时至今日,举报人称未看到调查结果,师永峰本人目前仍在职。(7月18日《华商报》)
作为公安局长,师永峰挟权力之便向下属单位强制摊派500箱白酒,白酒费用直接从办案经费中扣除,获利60万元之多。
根据《公务员法》《警察法》的规定,包括警察在内的公务员,都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也就是说,无论党纪还是国法,公安局长经商都是严格禁止的。
面对局长违规违纪,让人惊讶的是,包括公安局两名现任局领导和17名干警实名举报三年之久却没有结果。当事人师永峰竟然毫发无损,依然担任着横山县公安局局长。面对质疑,榆林市纪委一处室负责人回应称,“已经处理过了”。至于具体是怎么处理的,该负责人却说不出一个所以然,以“时间长了”“办案人员不在”等理由搪塞。这到底是师永峰手眼通天,还是当地官员经商已成气候?
期待上级纪检部门积极介入、秉公办案,把公安局长强卖白酒等问题一查到底,用翔实的调查结论给当地干警、民众一个合理交代。湖北读者 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