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鹿伟)日前,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南京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其中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将选定12至16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并向社会公布。政府立法联系点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根据征求意见稿,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承担下列工作职责:(一)协助市政府法制办开展年度立法计划的征集和编制相关活动,汇总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和意见;(二)对市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文稿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工作会议以及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听证等活动;(四)参加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五)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政府立法宣传工作,对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了解法规、规章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施情况,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七)参与其他政府立法工作。
联系点出现下列情况将予以撤销: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主动提出撤销联系点申请的;因违反法规受到处罚的;有其他产生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行为的。
规定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1日前,市民或相关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南京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