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常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常州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调整,由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另外,低保户等7类人群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将不再受具体事项限制。
随着《关于完善常州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正式颁布,按照常州当前情况计算,今后,月收入低于1400元的常州人,都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不过,申请免费法援正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除了经济困难达到规定标准外,申请援助的具体事项还要在规定的受理范围内。低收入人群可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主要包括:农民工讨要工资、交通事故;老人讨要赡养费、小孩索取抚养费等多个方面。
意见中还明确规定,对城乡特困户(含持特困证的困难职工)、因意外事件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政府扶贫对象和困难残疾人家庭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更为重要的是,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领取设区的市、县(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等7类人群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对事项范围不再作具体限制,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可以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宋体佳 马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