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超生二孩,浙江人叶秉锋在妻子的老家四川缴完社会抚养费后,浙江当地并不认可,要求他在浙江再缴社会抚养费。浙、川两地的社会抚养费金额相差数万元。
据《新京报》
超生二孩被夫妻户籍地发现
叶秉锋与杨云芬两人来到温州多年,经营一家小加工店。
他们在2010年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儿,在浙江开化县出生,并在当地上户口。
叶、杨夫妻不符合二孩政策,但他们仍想再生。2014年10月,他们的女儿在温州市中心医院出生。
女儿出生头一年,户口一直没上。因为上户口就会被发现是超生,就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叶秉锋的超生事实还是被发现。
据叶秉锋回忆,一方面,在生完女儿不久,生育保险相关资料寄回杨云芬四川安岳老家,准备向镇政府报销时,“夫妻超生的事便被镇里知道。”
另一方面,在杨云芬怀孕三个月时,叶秉锋一家回了趟浙江开化县,杨云芬在开化县医院做了一次B超。孩子一周岁后,回到老家的叶秉锋被开化音坑乡计生办叫去问话,对方确认了他违规生二孩的事情。
在四川缴了“更便宜”的“罚款”
叶秉锋先后收到两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一份来自杨云芬老家四川安岳县,一份来自叶秉锋老家浙江开化县。
其中的落款显示,安岳县发函日期在去年10月16日,开化县则在去年10月21日。安岳县对叶秉锋夫妇的“超生罚款”是51660元,开化县的则为84700元。
在叶秉锋看来,四川安岳“发函时间最早”,相对来说“罚款”也“最便宜”。叶秉锋选择向安岳县缴纳“超生罚款”。
向杨云芬所在的安岳县八一村打听后得知,当地5万余元的“超生罚款”执行时只需缴纳1万多元。杨云芬说,今年4月,她回到安岳老家,前往李家镇政府缴纳了社会抚养费15000元。随后,她给女儿在安岳县上了户口。
“罚单”被撤,需在浙江重新缴费
今年4月,叶秉锋拿着在四川安岳缴费的收据和处罚书,要求浙江开化县音坑乡计生办撤销此前的处罚决定书,但是后者对此并不认可。浙江方面提出要求,如果叶秉锋一定要在四川缴纳,那就必须缴齐51660元。
6月13日,安岳县向叶秉锋夫妇发出了撤销《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通知书。安岳县卫计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知道杨云芬超生,是在今年4月他们主动来缴费时。“他们没有说明已被开化县下达处理决定书。”该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他们要求把决定书时间往前开,这是我们基层做得不好的地方。”
6月22日,开化县卫计局通知叶秉锋,7月5日前不缴纳社会抚养费84700元,将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叶秉锋没有选择,他准备到开化缴纳“罚款”。
律师观点
谁先发现
谁先“罚”
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说,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当事人现居住地或户籍地的计生部门都可以作出处理,如果生育时没有被发现,则由首先发现的一方处理,具体要看双方第一次立案的时间。
“双方有一个立案表,按立案表上的时间。”吴有水说,不过立案表只有计生部门有,当事人也无法看到,“除立案表,其他方面很难留下证据,立案表存在造假可能。”
根据吴有水的观点,对于当事人来说,无法接触到立案表,就只能凭借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时间进行判断,时间在前的一方先行征收。
不过,吴有水同时分析,四川方面此前的征收决定书称需要缴纳5万余元,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叶秉锋在四川的处罚如果没撤销,处罚也并没有结束。“四川那边撤销决定书时,本来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认为四川方面撤销决定书行为违法。但是即便官司赢了,恢复决定书,他还是要按照5万多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