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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5楼救火致4楼被淹,损失谁承担?

  房子着火,消防及时扑灭大火,避免酿出伤亡惨剧。这原本是一件好事,但在救火的过程中,楼下住户却损失惨重。为此,两户人家闹得不可开交。6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司法部门获悉,经多番调解,起火房屋的业主和租客共同承担了这笔损失。

  几个月前,钟楼区一老小区内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5楼,消防接警后很快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因救援及时,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且住户损失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由于事发时火势较为迅猛,消防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动用了大量的水。火虽然最终被扑灭了,救火用的水却沿着房屋的外墙壁以及地板缝隙渗透到4楼住户家中,造成屋内积水,地毯、橱柜以及部分家用电器被浸泡在了水里。等4楼业主张先生回家发现这一情况时,因被水浸泡时间较长,地毯、橱柜等家用设备已经严重损坏,损失惨重。

  面对这一情况,张先生先是找到5楼业主李先生理论,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然而,李先生却称,事发前后,起火房屋一直被租客刘先生租用,且对张先生家里造成损害的水是消防灭火用水。因而,李先生认为,这笔损失费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由他来赔偿。此后,张先生又找到租客刘先生,但对方却认为,这笔损失应该由消防来承担。几番索赔未果后,张先生无奈之下找社区求助。6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钟楼区司法局获悉,经过几番调解,最终由起火房屋业主李先生与租客刘先生共同担责,赔偿受害者张先生各项损失2.3万元。

  宋体佳 薛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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