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张瑜)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和省电价改革部署,南京自6月1日起再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73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调整后,不满1千伏及1千伏-10千伏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分别为0.8366元/千瓦时、0.8216元/千瓦时。据悉,今年以来,南京已两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累计下调幅度达到3.85分/千瓦时。按2015年全市工商业实际售电量计算,年可减少用户成本支出约4.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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