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是房子……昨天,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周日见活动如期举行,记者发现,不少前来咨询的市民,无论是在谈遗产分割、拆迁安置还是房屋买卖,关切的问题都与房产息息相关。那么,碰到房产有关的法律问题究竟该怎么办?现代快报记者收集了典型案例,如果您正在遭遇类似情况,“有请律师”平台专业律师给您支招。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姚茜 王瑞
卖房钱没拿到反被指违约
陈大爷今年80多岁,夫妻俩有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因为房子楼层高,夫妻俩年纪大了,上下楼挺吃力,就琢磨把房子卖了,换一套低楼层或者电梯房。通过中介,陈大爷把房子挂出去,很快就有买家看上这套房,还交了定金。双方约定,今年3月要结清房款。如果买方违约,定金就会作为赔偿金。
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陈大爷却一直没看到钱,原来是买房人申请银行贷款出了问题。而这时,中介却一直催着陈大爷去房产局过户。这让陈大爷很为难,卖房的钱没有拿到,却要先过户,他担心最后房子和钱都拿不到。更让陈大爷意外的是,今年6月,他还收到了买家的告知函,称他们没有协助申请贷款,违约了。
陈大爷夫妻俩来到现场,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王斌律师告诉他们,从目前他们提供的材料来看,是对方违约在先。夫妻俩现在如果不想卖房,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合同,把买家跟中介都告上法院。因为对方在承诺的付款时间,没有付清房款。她建议陈大爷夫妻现在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违约在先。
奶奶把房子给独孙,其他人还有份吗?
李先生因为房产继承过户的问题,来到现场找律师咨询。他告诉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王斌律师,因为他的儿子小李是家中独孙,2013年的时候,母亲就把名下的房子过户给了小李。但到了去年过年的时候,家中的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对这件事提出了异议。原来,李先生的父亲2010年去世。其他的兄妹认为,房产证上虽然只有母亲的名字,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应该也有份。父亲去世后,有一半的产权母亲无权处理。
李先生还说,房子是房改房,是在上世纪90年代取得的产权。明确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斌跟他解释说,房子确实有一半属于父亲,这一部分在父亲过世后,要按照继承顺序来继承。按照现在的情况,房子有大部分的份额已经属于小李,剩下的小部分属于其他兄弟姐妹。
王斌建议,可以跟几个兄妹协商,作出补偿,补偿款尽量不要用现金,而是通过银行转账。其次,要用正规的方式,跟几个兄弟姐妹签订协议,以防未来发生纠纷。
房改房被拆,安置时变成小产权房?
家住江宁区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原先住的是房改房,2010年左右房子被拆迁。当时与南京一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合同上显示2012年11月,对方交付拆迁安置房。可是,眼下已经是2016年6月,李女士还没有拿到拆迁安置房。因为盯得紧,前段时间,她突然听说这家投资发展公司要将小产权房作为拆迁安置房交付。“我们一起的一共有36户,当初签订的合同上,明明是安置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商品房,现在怎么能变成小产权房呢?”
为此,李女士多次找到这家投资发展公司却一直没有得到说法。对此,江苏益和律师事务所王成荣律师表示,按照当初签订的合同,拆迁安置房明确是商品房,此外拖了近4年没有交付,李女士完全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起诉向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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