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3款儿童游泳圈进行塑化剂、重金属、甲醛含量以及浮力检测。结果相关数据几乎都不合格,有一款塑化剂超标520倍。
让人惊诧的检测数据,其实并不意外。近日,采集自贵州省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和电商的20款游泳圈质检无一合格。
儿童本是最该受到保护的群体,与其肌肤亲密接触的儿童游泳圈,质量却是这般之不堪。
大概很少有人能够想到,游泳圈竟然被界定为“玩具”。《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儿童游泳圈醒目位置必须标注“非救生器材,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字样,否则为不合格产品。游泳圈与泳客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将游泳圈仅仅列入“玩具”门类加以监管,难免会削弱监管的力度,造成种种乱象。
如果说,一个个劣质的游泳圈已足够惊心,那比它更令人惊心的,不免还是滞后的相应“国标”。查阅资料不难发现,《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由原国家轻工业部所批准,在1993年3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如果说,由于当时游泳远未发展成一场全民运动,将游泳圈定义为“玩具”有其合理性。时至今日,再以“玩具”的国家标准来管理游泳圈,已不合时宜。
当游泳圈不再被当做“玩具”,而被视之质量必须可靠的“类救生物品”或“日常用品”,改变才会真正发生。湖南读者 王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