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南京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6年6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打邓丽君牌,没经她哥同意
南京一餐厅一审判赔10万元
快报记者昨天探访发现,餐厅里依旧有各种邓丽君元素;双方均已上诉
  餐厅里依旧有各种邓丽君元素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姚茜 马晶晶 摄

  听着《甜蜜蜜》,抬头就能看见邓丽君的巨幅画像,就连菜单上的菜品都是“君姐最爱”……对于邓丽君的歌迷来说,在这样的餐厅吃饭,别有一番感觉。南京就有这么一家邓丽君音乐主题餐厅,不过,它也因此惹上了官司。邓丽君的三哥认为餐厅侵权,来宁提起诉讼,索赔百万。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案件一审已经判决,餐厅要停止使用邓丽君的姓名和肖像、道歉并赔偿10万元。对于该判决,双方均已上诉。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玉洁 姚茜 通讯员 玄研

  案

  情

  餐厅打“邓丽君牌”

  亲属来讨说法

  这家餐厅位于南京中山路羲和广场,餐厅内外装潢、店内器具及外带手提袋等,大量使用了邓丽君的肖像图片。此外,他们还通过网络媒体等对餐厅进行了商业宣传。

  而这一情况,被邓长富注意到了。邓长富是邓丽君的三哥,也是邓丽君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据了解,邓丽君生前无配偶和子女,她的父母已经去世,兄弟姐妹也仅剩两个哥哥。邓丽君过世后,由三哥邓长富授权和保护邓丽君的姓名、肖像及其他合法权益。

  据称,早在餐厅营业前,邓长富就与其有过接触,双方对餐厅使用邓丽君的姓名、肖像等进行了协商。然而,结果却是没谈拢。此后,餐厅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对外营业。

  去年2月,邓长富联系餐厅,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餐厅并未照做。于是,邓长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餐厅立即停止使用邓丽君的姓名和肖像,在现代快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此外,还要求餐厅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及10万元的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

  一

  审

  餐厅停止侵权

  道歉并赔偿10万元

  去年11月,这起案件在玄武法院开庭审理,双方都委托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法院审理查明,“邓丽君音乐主题餐厅”属于南京独加试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院认为,邓丽君作为著名歌星,去世后她的姓名、肖像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餐厅在未取得邓丽君近亲属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她的姓名、肖像从事餐饮业经营牟利,属于侵权行为。邓长富要求餐厅赔礼道歉,于法有据,餐厅应书面赔礼道歉。

  至于赔偿,邓丽君的三哥主张经济损失80万元,但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

  前不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南京独加试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使用邓丽君的姓名和肖像,不得使用邓丽君的名字命名餐厅,不得在餐厅内外、餐厅器具及外包装上使用邓丽君的肖像。此外,该公司要向邓长富书面赔礼道歉,赔偿邓长富经济损失10万元、维权支出费用4467元,合计104467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对此判决,双方均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判决。

  探

  访

  餐厅里依旧有

  各种邓丽君元素

  昨天中午12点,记者来到中山路的羲和广场负一楼,再次探访邓丽君音乐主题餐厅。餐厅门外仍打着“邓丽君音乐主题餐厅”的招牌,里面的装潢和装饰也跟打官司前没有太大区别。餐厅内,有各种邓丽君元素,三幅邓丽君的巨型画像格外明显,循环播放的邓丽君主题歌曲萦绕在耳边。

  坐下后,服务员很快拿来电子菜单。记者发现,几乎每一页菜单上都出现了“君姐最爱”的字样。炒荷兰豆叫做“小城故事”,蜜枣糯米年糕叫“甜蜜蜜”,还有各种“君姐最爱”的风味淮扬菜。虽然正是吃饭时间,但大厅空荡荡的,服务员告诉记者,每天傍晚6点半餐厅里有歌手来驻唱,会比较热闹。

  记者在团购网上看到,有不少市民是冲着餐厅的怀旧风和邓丽君去的。有市民表示,父母是邓丽君的粉丝,才带他们来体验,“老人蛮开心的,边吃饭边听。”

  记者现场采访了几位吃饭的市民,如果餐厅侵权成立,是否就会不来这里吃饭了。有人表示,选择餐厅吃饭不会受侵权一事的影响。

  说

  法

  已经上诉

  可暂不履行一审判决

  法院一审认定餐厅侵权,也判餐厅道歉并赔偿,邓长富为何选择上诉?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邓长富的代理律师、高文律师事务所的孙茂成。他告诉记者,玄武法院的一审判决,没有支持邓长富诉请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此外,经济损失赔偿的金额也过低。孙茂成说,基于这两点,他们才提起了上诉。

  而餐厅也在等待二审结果,餐厅经理表示,如果二审还是跟之前一样,判餐厅侵权,他们会把名字改一下,不再用“邓丽君”命名,也不用她的头像。至于餐厅里面的装潢和邓丽君元素,她认为没有太多关系。

  不过,她也表示,餐厅之后会怎样,“具体还得看餐厅老板。”

  一审已经判决餐厅停止侵权,眼下餐厅仍然打“邓丽君牌”,合法吗?对此,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顾碧琳表示,如果确定已经上诉,那么就说明一审的判决书没有生效,餐馆可以暂时先不履行一审的判决结果。

  “有请律师”周日见

  本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继续举办现场咨询活动,任何法律问题,都可来咨询。

  时间:本周日9:30开始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贴士: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出口出。

  律师费享八五折优惠

  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平台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法律咨询

  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尽管来问。在工作日9:00~17:00,我们承诺,律师会在半小时内给你答复。

  2.律师费享八五折优惠

  为了回馈快报读者,凡是通过“有请律师”平台找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可享八五折优惠。现代快报将对律师的服务质量全程跟踪与监督。

  参与方式

  1.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060;2.关注“有请律师”微信订阅号,在对话框中跟我们互动(请扫描二维码)。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