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浴室洗澡更衣时,突然有异性出现在眼前,40岁的袁女士就经历了这样的“惊魂一刻”。日前,滨湖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隐私权纠纷案。
今年4月11日,袁女士到一家温泉汗蒸店洗澡,当她洗完后在更衣室准备穿衣服时,突然一名男子闯进来,受惊的袁女士顿时喊叫起来。工作人员发现后,对这名男子大声呵斥予以制止,此时男子才跑出女浴室。又气又恼的袁女士找店方负责人理论,希望店方给个说法,但是双方不欢而散。
于是,袁女士将店方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店方表示,男、女浴室有明显区分标识,且男子刚踏入女浴室大门就被服务员制止了,过错不在自己,而是这名男子。
日前,滨湖法院经审理认为,店方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使得男子有机会进入女浴室,侵害了袁女士的隐私权。因这名男子没找到,由店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店方以书面形式向袁女士赔礼道歉,赔偿袁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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