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房主说不卖就不卖了;得知新买的学区房房龄达30年,买房人毁约了……昨天,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周日见活动上,几十位读者带着与“房子、票子、车子”有关的疑问,前来参加活动寻求法律帮助。记者针对其中部分典型案例进行整理,通过律师支招,希望对有类似遭遇的读者有所帮助。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姚茜 张玉洁
学区重划房主反悔不卖
学区划分,总能引起周围房价的波动。昨天咨询会的现场,来了一对夫妻,最近为买房的事发愁。今年3月,刘女士夫妻俩帮外孙女买了价格近200万的学区房,房主是一对老夫妻。当时刘女士付了5万元定金,约定5月底结清所有房款。
刘女士说,买房对买卖双方本来都是件喜事。没想到,5月初,南京二十九中学区划分消息一出,原本的单学区房,一下子变成了双学区,身价倍增,房价也瞬间水涨船高。这下,房主就不乐意按原来的价钱卖房了。“周围的房价普遍涨了至少30万,这对老夫妻说,他们的孩子不同意卖房,要毁约。”刘女士说,房主的说法他们实在不能接受,“房产证上是老夫妻俩的名字,在中介处签卖房合同的时候,他们都在,跟孩子有啥关系。”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王斌律师看了刘女士手里的合同后表示,合同里写得很明白,5月底付清房款并过户。现在房主反悔不卖了,肯定是毁约。而且根据合同约定,房主毁约,为此,刘女士产生的损失甚至是找律师打官司花的钱,都要由毁约的房主来承担。
买房人嫌房“太老”违约
市民汤女士手里有一套学区房,因为看中了其他住宅,她便通过中介想把手里的学区房对外出售。今年5月中旬,中介带着买房了上了门,双方很快谈妥了条件,签了购房合同,同时买房人也交了10万元的定金。据悉,当时买房人曾问过汤女士房子是哪一年的,因其不清楚,只是含糊地回答了对方。“当时他们问我房子是哪一年的,是不是1993年的,我确实不知情,就说差不多,后来合同也签了,直到他们要到银行办贷款,我们一起到房产局查档案,才发现房子是1986年的。”
面对已经30年房龄的学区房,购房人当时就表示后悔,“我的房子是双学区,加上户口要提前迁入,他们说房子要用11年,到时候房龄41年,担心房子卖不出去。”汤女士说,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尽管中介从中调解过,但双方并没有谈拢。汤女士被告上法庭。
“他们把我给告了,我就想知道下面该怎么办?”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表示,从汤女士的描述来看,就合同而言,应该属于购房人违约,但对于房龄一说,双方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眼下买房人想违约,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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