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5月27日现代快报社评《挑战公德的“任性”就是耍流氓》,对在公共场合的“任性行为”提出批评。公共场合,公众应对自身的言行有所约束:不仅要遵守法律规则,也要恪守道德底线和公共利益。这也是社会文明的表尺。社会需要多元化和包容心,但更要讲基本规则。置身公共空间,无论是现实和还是虚拟的,每一个人都要自重、自律。几位读者来信,代表了不同声音。
“炒作”也要有底线
故意制造不文明行为,借此进行“炒作”,吸引大家的眼球,不能提倡。“炒作”也是有底线的,不能设计一些违背文明、道德原则的画面、行为、场景来“炒作”。这样的“炒作”实际上是在故意宣扬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用“炒作”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来吸引人们的眼球,更让人感到可恶。恶意传播不文明行为和现象,甚至自己故意去摆拍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直播,必须制止,严重者还要追究责任,决不能放任不管。
南京读者 吴文元
让挑战公德者付出代价
现代快报社评提到:那些试图以消费公众情感来满足“奇趣”的人,必须要付出应有的代价。所言极是。那么,这些人该付出怎样的代价?笔者以为,对那些利用网络炒作的,首选是封号;不是想一夜之间成为网红么?就让其一夜之间成为“网白”,从网上彻底销声匿迹。其次是将其劣迹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让其在升学、就业、晋升、贷款等诸方面处处受阻。只有惩处措施得力,才能教育已犯者,阻遏想犯者。
盐城读者 李波
危害不大应包容
对触及到公共秩序底线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制裁是对的。公共秩序是人的自由和社会存在的条件,任何社会都不能容忍对公共秩序的破坏。但任何社会都会存在出格的行为,如果不对公共秩序和他人权益造成现实侵害,还是应当宽容和理解。毕竟,每个人都有按自己的愿望生活的自由。我们对那些看不惯的行为,可以谴责,但只要危害轻微,也应有所包容、理解,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山东读者 吴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