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生
站在阳台上,无意中看到,对面楼上的张老三光着膀子,坐在小木凳上喝酒。张老三是个老板,平时见到他衣衫严谨,想不到在家喝酒时,却流露出一个人的身形潦草。
我的另一个朋友,是个文化人。白天坐在办公室里写字、说话,晚上喜欢坐在城河边钓鱼。此时,天光云影,城河里波光粼粼,星星点灯,他裸脚踩在草地上,满眼是鱼。
闲读胡适《丁在君这个人》,是说中国近代地质学之父丁文江的。在胡适的眼里,丁文江是一个很有味道的人,丁平常在外面西装革履,在家里却打赤脚。早年的丁文江有脚痒病,医生说赤脚最有效,他就终身只穿多孔的皮鞋,常在家赤脚。在熟悉的朋友家中,也脱袜子,光着脚谈天说地,自称“赤脚大仙”。其实,丁文江起居饮食是讲究的:在外面饭馆吃饭,先用开水洗烫杯筷;他不喝酒,却用酒来洗筷子;“夏天家中吃无皮的水果,必须在滚水里浸二十秒钟。”
像嗑瓜子,嗑开那些公众场合的行头包装,一个人,随性而为的散淡生活,或立,或坐,或仰,或卧,活得像一株植物,藤蔓枝叶,旁逸斜出,活得恣肆。活得像一株植物,人可以像南瓜那样,找一处棚顶,呼呼大睡;也可以像一根漫爬的丝瓜,吊在半空中——他乐意的存在姿势。
《醉翁亭记》里,欧阳修作为一地最高行政长官,常与朋友坐在山间喝酒,动不动就酩酊大醉。开心时,他看到“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酒醉,是一个人的癫狂抒情。
吃相,或许会说明什么。林语堂在家里啃猪蹄时,会兴奋得像一个调皮的孩子。猪蹄的胶原蛋白,黏性太好了,可以暂时封住一个人的嘴,他不讲客套话、应酬话,什么也不需要说,借此把嘴唇黏住,还怂恿孩子们跟他一起玩。厦门人吃东西,喜欢加醋、撒胡椒,林语堂就把胡椒撒进鼻孔中,让自己打喷嚏。
有个汽车广告做得好,城市是生活的A面,承载着我们的理想和责任,而户外则是我们放松身心、感受和发现美的B面。B面是生活的一部分,却常常隐藏或遮蔽。性情中人,他的这部分光阴是轻松的,洗掉油彩,嬉闹癫狂,只为享受那一半属于自已的私人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