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家住高淳的徐女士(化姓),却在孕期收到了公司的解约通知。徐女士打官司维权,近日,南京中院二审却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原来她明明跟公司约定不能有兼职,却违反了约定。不过如果你没有过错,公司却在你孕期或哺乳期“难为”你,那就要支付经济补偿了。本周,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和你一起关注劳动纠纷,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周日来现场咨询。
现代快报记者 姚茜 张玉洁
案例
违反合同约定,孕期被辞退
2013年6月,徐女士到一家洗化公司应聘,当时她跟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一年过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工会征求意见,想解除与徐女士的劳动关系,工会同意了。2014年7月底,公司向徐女士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而此时,徐女士正怀着身孕。
随后,徐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恢复跟公司的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自2014年8月到诉讼时的工资。
不过,在徐女士和公司签的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不向她支付补偿金。通过公司提供的证据以及法院的调查显示,徐女士不但在这家公司做业务员,还在为其他产品做推销。此外,她名下还有一家超市。
法院认为,她的行为足以构成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动的情形。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徐女士提起上诉,前不久,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寿辰解释,法律不允许公司以女职工怀孕为由变相辞退女职工,但如果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被追究刑责等情况,公司有证据的,可以辞退。
休完产假被炒鱿鱼 ,维权获支持
休完产假后回公司,90后妈妈梁女士(化姓)这才发现,原来的餐饮公司被其他老板承包了,自己的岗位没了,新公司给她安排了一个临时的岗位。2014年年底,她还没工作几天,公司就要她重新填写竞聘表,并增加了一个月的试用期。
拿到竞聘表,梁女士发现,新的岗位增加了上夜班的工作时间。因为孩子刚出生,正处于哺乳期的她觉得,自己肯定不适合上夜班,于是便没有填写竞聘表。梁女士说,去年2月,公司伪造了她的签名跟她解约,连社保也停缴了。被公司炒鱿鱼后,梁女士找到相关部门,投诉公司的解约行为违法,之后她还向南京江宁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公司支付解约赔偿金1.4万多元。
说起跟梁女士解约的原因,公司则认为跟她生不生孩子没有关系。2015年初,因为公司经营的需要,安排了培训。但培训时,梁女士态度不大好,第一次考试也没有通过。而之后,她既没有继续培训,也没有来公司上班。公司拿出来《员工手册》称,是梁女士违反公司的规定,擅自缺勤,跟她解约合情合理。
虽然公司提出来很多理由。但南京江宁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梁女士连续旷工,也不能说明梁女士拒绝了再次参加培训,属于违法解约。公司需要付给梁女士1.3万多元的解约赔偿金。
活动
律师和你“周日见”
因为离职等原因而与老东家对簿公堂的事情时有发生,入职时签的合同是否每条都合法,离职时员工有哪些权益可以争取?只要是工作的人,都有可能遇到这些问题。而孕期和哺乳期的女员工,是否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应该怎么维权?本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继续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有任何劳动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当然,有其他法律问题也可以到现场咨询。
时间:本周日(5月22日)上午9点30分开始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小贴士: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到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出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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