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作人员送了15万元,三年内连升三级;一家私企老板送了31万元,借到1000万元公款……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定,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原区委书记、原抚顺市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徐波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徐波身居要职,将手中权力变成敛财工具,贪污、受贿等合计3000余万元,另有6000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新华社新媒体专电
印象
从“有能力、肯干事”
到“巨贪”
2000年至2013年,徐波先后担任抚顺矿务局项目开发处处长、转产办主任、胜利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直至东洲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
徐波在东洲区一干就是8年。几年间,东洲发生了巨大变化。办案人员介绍,在同事的眼中,徐波一直是有能力、肯干事的形象。他在东洲区任职初期,创造了一年内拆迁、建设、回迁、入住的东洲棚改经验。
2012年开始,网上出现了许多有关徐波贪污受贿、包养情人的举报信息。徐波虽然害怕但没有收手,反而动用各种关系四处删帖。2014年4月,辽宁省纪委正式宣布对徐波进行调查。
徐波在忏悔书中写道:由于自己理想信念动摇、缺失党纪国法意识,我做出了许多肮脏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败坏了地区的政风正气。
霸道
重要事项
一个人说了算
采访中,东洲区许多干部用“霸道”一词来评价他们曾经的区委书记。不少人反映,随着权力的提升,规矩、纪律已全然不被徐波放在眼里,如果工作中不按他的意图行事,就要被“穿小鞋”。
2010年4月13日,徐波带领相关人员到一街道开“碰头会”,因某项工作未按他的意见落实,他当场破口大骂。负责此项工作的一位干部据理力争,结果被就地停止工作。
徐波把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简单的上下级关系、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什么事儿我一个人定,你们(班子成员)就是执行。”徐波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名,在区里建立了所谓的“党政联席会制度”,弱化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的职能,规避人大、政协的监督,区里很多重要事项都被端到由他一个人说了算的联席会上拍板、定夺。
案情
“朋友”、妻女、情人
共谋利
徐波的朋友圈多是一些房地产商和个体老板。徐波在与这些“朋友”的交往中,经常为了所谓“朋友的利益”,置规章制度、党纪国法于不顾,打着招商引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幌子,大开方便之门。
抚顺德利源肉禽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是徐波的朋友,2008年6月,高某出现资金运转困难,找到徐波帮忙。徐波从胜利开发区管委会违规借款1000万元供其经营使用。该公司违规用地面临处罚的时候,也是徐波出面帮其摆平。高某也成了徐波最大的“金主”,累计向徐波行贿290多万元。
在徐波案件涉案者的名单中,也包括他的妻女和情人。据办案人员介绍,徐波先后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情人关系也加速了他的贪腐。他与一公职人员身份情妇帮助他人获得东洲区河道清淤工程,仅此一项共同受贿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