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马乐乐)南京市公积金可以逐月还贷,但是一直与南京同步的省公积金为何不行呢?昨天上午,江苏省住建厅的部分负责人作客政风热线,透露称省公积金因为改造业务系统涉及的预算问题,一直未能实现逐月还贷,接下来将督促省级机关中心尽快给出时间表。
王先生是一名省级机关的普通员工,他前年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对公积金贷款有条件限制,他就和爱人一起使用了商贷。“我和我爱人都是省公积金,看到南京市公积金可以办理逐月还贷,我们就希望用省公来还月供,但是申请的时候说不允许。”王先生感到疑惑,省公积金多年来都是与南京公积金同步执行政策的,为何南京可以逐月还贷了,省公积金还是不行呢?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解释说,提取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国家确实要求各地推行,南京市从2015年5月1日就已经开始做了。“但是省公积金为什么没有同步呢,一个是要制定逐月扣公积金还商贷的办法,第二个是改造业务系统。当时是想2015年底把这个事完成,但是涉及到预算方面的事情,这个事还没做。”孟祥君表示,省住建厅会进一步督促省级机关中心,尽快给公众一个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