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5月6日社评《假如督察组不来,还能严查问题吗?》,有话要说。笔者认为,官员的“履职行为”绝不能依赖“督察和巡视”的推动。
众所周知,讲党性、守规矩、履职责是为官者最基本的素质要求。社评说得好,“反腐不能全靠中纪委,治霾不能全靠督察组”。不可否认,中央的督察和巡视对遏制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推动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确实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也必须看到,由于我国幅员辽阔,那些待到督察和巡视发现的问题,往往是“病入膏肓”,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和损失。事实上,单靠被中央督察和巡视发现到的问题,就全国而言,仍属于冰山一角,可以这样说,类似河北省的环境问题在全国绝非是个案。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政府还难以从根本上摆脱高污染企业带来的短期经济效益,履职过程中频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对思维还一下子难以改变,时有发生的“阳奉阴违”“推一推动一动”“睁只眼闭只眼”的履职不力现象。
要从根本上改变官员履职不力问题,固然需要严格的督察和巡视,但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官员在履职过程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更是当务之急。
盐城读者 钱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