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3月底江苏修订《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统一延长产假,不管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都是128天,男方的护理假也从10天延长为15天。那么生育待遇如何保障?昨天,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护理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也就是说,不管你何时生,是生第一个还是生第二个,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享受128天产假津贴。
另外,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男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通知》明确,以上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原鼓励晚育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政策规定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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