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刘艳 记者 姚茜) 17岁少年李达,因为一时冲动,酒后把朋友打成重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他将面临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南京栖霞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对其展开社会调查,最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014年以来,栖霞检察院共帮助了66个像李达这样的失足少年,帮他们回归社会。
犯事时,李达17岁,2015年5月20日晚上,他在栖霞区某大酒店门口,因为聚餐跟小丁发生争吵。争吵中,小丁先拿长棍打了李达。被打后,李达将小丁绊脚摔倒在地。小丁被送到医院后,被诊断出重伤二级。因小丁伤势严重,李达构成了防卫过当,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案发后,李达认罪态度好,并主动承担赔偿,检方认为他再次犯罪的风险很低。此外,检方多次联系李达父亲,赔偿小丁17万元,同时还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对小丁进行司法救助。后检察院决定对李达取保候审。最终对李达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据了解,2014年以来,栖霞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个性化处理的不少刑事犯罪案件,帮助66个孩子重新走上正途。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