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南京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6年5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一季度南京10812对夫妻分手
离婚猛增五成,与楼市火爆有关?

  最近上海、天津等地传出因楼市火爆导致离婚率激增的消息。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南京有20684对新人结婚,10812对夫妻离婚。结婚人数仅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80对,但是离婚的却增加了3834对。与此同时,有4053对夫妻复婚,比去年同期增加1101对。婚姻部门表示,其实从去年下半年起,离婚的就多了起来。这正好与这一波的房价上涨不谋而合。房价越高,离婚率越高?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马乐乐

  一季度,南京人离婚猛增54.9%

  这些年房子似乎左右了很多人的婚姻。从2014年起,随着楼市限购令、限贷等政策的取消,南京年年攀升的离婚人数首次回落,2015年上半年依然呈下降趋势。

  但去年下半年离婚人数却猛增3300多对。增长的势头延续到今年,前3个月,南京已有10812对夫妻离婚,而去年同期的离婚量是6978对,同比猛增54.9%。

  4月29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在玄武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今年以来平均每天有10多对夫妻离婚,“我们无法判定有多少是‘假离婚’,但肯定有。”工作人员说。一对四十岁左右的夫妻办完离婚手续,临走前透露,“我们要先卖房,必须达到‘满两年唯一’的条件,这样能省税。然后再买房,你看南京今年这房价涨的……”

  4053对夫妻复婚,同比增加37.3%

  还有一点可以佐证的是,不少夫妻离婚后,很快又复婚。今年前3个月,全市有4053对夫妻复婚,占了再婚总数的55.5%。而去年同期,复婚对数是2952对。

  从去年下半年起,南京的房价疯涨,今年涨势一直在持续。“反正只要楼市一有风吹草动,我们这儿马上就有变化。笑眯眯地来离婚的,手续刚办好就急吼吼咨询复婚的,这样的夫妻不在少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

  南京房地产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说,在现有楼市政策下,这种“离婚”至少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享受较低首付款比例。目前南京首套房最低首付3成,二套房最低首付4.5成,有的家庭通过离婚来享受低门槛的贷款;二是享受相关税费优惠。例如现在契税的优惠方式是按照“家庭唯一”,一套大于90平方米的住宅,通过离婚达到“唯一”,就能省下总房价0.5%的契税,一套200万元的房子,就省掉了1万元。

  乱象

  售楼处承诺包办假离婚证

  今年春节后,南京楼市火爆异常,“金三银四”的含金量是近年来最高的一次。其中,新房成交量29804套,二手房成交量34471套,均创下多年未见的天量,房产交易大厅甚至屡屡出现限号、凌晨排队的盛况。

  在此背景下,为争夺客户,中介引导二手房主涨价、开发商禁用公积金贷款、售楼处承诺包办假离婚证等乱象开始增多。

  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多个楼盘了解到,目前售楼处包办假离婚证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以此让客户享受首套房政策优惠。某楼盘的销售人员表示,夫妻双方中一人名下有房,通过办个假离婚证,没房一方就可以作为贷款人,享受首付二成、利率打折的政策。“交个几千块钱,我们给你办假离婚证,直接交到银行,没人管。”这名销售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因为担心买房人忌讳,南京的售楼处工作人员一般不会直接建议离婚,而是建议办假证,原因是“银行对假证的审核不算严”。

  新规

  民政税务将共享婚姻登记信息

  业内人士表示,自从限购令取消后,房产交易窗口遇到假离婚证的数量就变少了,而假证正在向地税、银行的窗口转移。

  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了解到,自从2014年9月南京取消限购令后,假离婚证数量就大幅度下滑。

  假证向地税窗口转移的迹象,或许已经被注意到。近日,民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对于在购房时可享受契税或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居民,税务部门今后可直接通过婚姻登记信息共享网络,及时核查购房人承诺真实性。

  税务总局目前规定,税务机关在受理契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的过程中,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是结合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的材料来判断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承诺书,就相关申报的婚姻状况真实性作出承诺。

  目前单身的南京市民到地税窗口办理税费的,只需要开具一份“单身承诺”。对于这些单身承诺,地税部门目前因为并未与民政部门联网,所以无法当场鉴别真伪,但会事后到民政部门核对。有业内人士认为,信息共享就有利于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逃税漏税这些违法犯罪行为。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