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常州地税局开出该市“营改增”全面推广后第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标志着常州市国地税部门之间系统已经全面联通,地税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系统在常州市已经准备就绪。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在“营改增”工作中,明确要求包括二手房交易等多个涉税事项的税款征收仍由地税部门代征。常州市国、地税局按照便利纳税人的原则,建设了国地税之间的信息交互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地税部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国税部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样的法律效力和用途。
地税部门开具电子发票后,发票数据将实时连接到国税部门,国地税双方税务人员可及时对纳税人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更有效地防范税收风险。曹杨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