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拍案惊奇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6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夫妻离婚后,看孩子的事有点烦
不给上辅导班的钱
就不能见孩子?

  快报讯(通讯员 王冬青 记者 姚茜)夫妻离婚后天各一方,对于这些离异家庭的孩子来说,想要跟双亲一起,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少夫妻离婚后,仍为孩子的问题发生矛盾,有的甚至双方多次对簿公堂。南京秦淮法院家事审判庭专门梳理近期审理的涉探望权纠纷案件,发现夫妻婚后矛盾中,最为尖锐的要数孩子的探望权纠纷。

  齐丽与赵勇离婚多年,女儿现在已经在读高中。因为女儿成绩不好,经常要课外辅导,花的钱就比较多。而一直单身抚养女儿的齐丽感到经济压力太大,便多次向赵勇提出,要他负担一半的辅导费。但赵勇收入一般,再婚育有一子,他则坚决不同意在每月支付抚养费的基础上额外支付教育费用。

  两人僵持不下,齐丽告诉女儿,父亲不给抚养费就不要见他,也不要接他电话。女儿听了母亲的话,连续几个星期不见父亲。这让赵勇颇为着急,爷爷奶奶也总在念叨,说很久没见孙女。之后,赵勇起诉到法院,要求齐丽让他看孩子。

  庭审过程中,齐丽一直强调不是不给男方看孩子,而是赵勇不给抚养费,没有资格探视孩子。赵勇则表示,他的经济能力有限,孩子成绩不好,也不该一味花钱找家教,上辅导班,提高孩子成绩的方法有很多种。

  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官让两人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进一步明确探视权的基础上,针对女儿读高中这一特殊阶段,赵勇承诺每月适当提高抚养费支付数额。

  法官提醒,夫妻离婚后,直接抚养一方因为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而拒绝配合探视,这没有法律依据,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发生抚养费纠纷时,可另案起诉主张对方适当增加抚养费。如果证据确凿,理由充分,法院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依法会酌情判定提高抚养费。(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