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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放录音诱捕野鸟 南京“鸟王”被抓
警方提示:全省区域均为禁猎区,任何抓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均属违法
  民警在现场清点孙某等人非法捕获的野鸟
  受惊吓过度和窒息死掉的小“绣眼”
  嫌疑人孙某在圈内号称“鸟王” 杨维斌 摄

  鸟儿循着声音找“同伴”,结果却被大网缠住了——这是不法分子利用鸟叫录音诱捕野生鸟类的一幕。近日,南京玄武警方抓获一个非法狩猎团伙,该团伙头目人称南京“鸟王”,是个捕鸟、贩鸟的惯犯。抓捕当天,警方便缴获“鸟王”刚非法捕获的各种鸟类200多只,在其家中又查获100多只野生鸟类。

  

  特约记者 杨维斌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非法捕鸟团伙中,竟有“鸟王”身影

  去年底,南京玄武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在伊村附近的山上非法抓捕野鸟。民警赶到现场时,捕鸟人已经不知去向。附近某单位的员工告诉民警,这伙人经常到山上捕鸟。当天,员工们看到这伙人又来捕鸟,当即出言劝阻。没想到,对方竟让员工们不要多管闲事。双方随即发生纠纷,并扭打。当听说有人报警后,这伙人才仓皇离去。

  南京玄武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深入调查发现,这伙人的头目姓孙,50多岁,家住珠江路附近。孙某家中有大量不明来源的鸟类,平时他经常去夫子庙花鸟市场或者自己门口贩卖。据知情者反映,孙某本身也是个爱鸟之人,在南京养鸟圈里的名气很大。因为他有稳定的野生鸟类货源,他的贩鸟生意做得也很大,除了供应南京本地外,还卖到周边城市,包括苏锡常甚至上海。为此,圈里人送他一个外号——南京“鸟王”。

  种种迹象表明,“鸟王”孙某正是通过大肆非法捕猎野生鸟类在维持着自己的生意。至此,玄武警方决定固定相关证据,将“鸟王”绳之以法。

  “鸟王”放录音诱捕,可怜鸟儿遭了殃

  冬季气温低,南京野生鸟类数量变少,“鸟王”也开始蛰伏。到了清明节前,随着气温回升,“鸟王”又蠢蠢欲动。侦查民警当即24小时盯着“鸟王”,争取获取其抓捕鸟类的现场证据。

  从清明节后开始,“鸟王”几乎每天都凌晨4点起床,叫上同伙,带上工具开车前往江宁龙山,开始非法捕猎鸟类。办案民警化妆尾随,经过数天的工作,终于记录下了“鸟王”非法捕鸟的证据。

  现代快报记者在警方拍摄的暗访画面上看到,到了龙山后,“鸟王”会选一处林木相对稀疏的地带,然后在空中拉起十多米宽的大网。在网后面,他则挂几个鸟笼,放几个小录音机,里头播放着鸟类的叫声。听到鸟叫声,山上的小鸟以为是同伴,便纷纷飞来相见,结果便被空中的大网捕获。

  “小鸟撞到网上后往往被缠住翅膀,难以挣脱,有些甚至被缠死。”办案民警刘奎说,“鸟王”及同伙将捕获的鸟类从网上解下来,放到专门装鸟的笼子里。“他们一般干到中午,可以捕一两百只鸟。”

  警方抓获4名嫌疑人,解救300多只小鸟

  4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鸟王”和同伙又满载而归。当他们在珠江路附近的“鸟王”住所门口卸货时,办案民警立即出动,将该团伙4名嫌疑人一举抓获。

  在“鸟王”的车上,民警现场缴获当天捕获的200多只野生鸟类,绝大部分为“绣眼”。随后,民警又对“鸟王”家中进行了搜查。“他家里也全是鸟。”南京玄武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教导员孙永明说。经过清点,“鸟王”住处有“画眉”“黄嘴”“绣眼”等各类野生鸟类100余只。

  经审查,“鸟王”孙某交代了自己非法捕猎野鸟的经过,他自称不知道捕猎小鸟还犯法。不过警方了解到,“鸟王”去夫子庙贩卖小鸟时,就有人提醒过他,捕猎野生鸟类是犯法的,但他并没当回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鸟王”贩卖野生鸟类的生意利润相当丰厚。“这种刚捕来的小鸟,一般卖10元一只,如果在家里养几天,用圈内人的话说就是‘熟鸟’了,像‘绣眼’能卖到100元一只。”孙永明介绍,“鸟王”不仅零售,还接受大客户预订,有时一单货就是100只。“被抓前,他刚接了一个订单,所以捕鸟更加疯狂。”孙永明说。

  江苏全境皆属禁猎区,够20只就可追刑责

  目前,“鸟王”孙某及其同伙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在固定证据后,将解救的鸟类全部放生。

  办案民警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孙永明介绍,“鸟王”捕猎的“绣眼”虽然不是珍贵的保护动物,但也是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而且,“鸟王”的行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狩猎,所以他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警方提醒,江苏全省区域均为禁猎区,而且任何时段都为禁猎期,所以只要在江苏境内狩猎就属违法。一些常见的野生动物,如麻雀、青蛙、蟾蜍等,只要猎捕数量达到20只,公安机关就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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